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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分居期间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十一条规定,离婚时,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,应当共同偿还。
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,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二、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
(一) 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的,以共同财产来清偿,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;
(二) 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。
(三) 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,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,如协议不成,仍由法院进行判决;